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就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利用網絡暴力侵犯企業合法權益行為對外發布消息。
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廳副廳長張建忠表示,不法分子通過網絡制造、傳播涉企謠言,以網暴企業牟取非法利益,嚴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當前,檢察機關辦理的網暴企業案件呈現出以下特點和趨勢:
一是以“輿論監督”為名威脅企業、敲詐斂財。不法分子利用企業對輿情傳播、聲譽受損的畏懼心態,編造散布虛假的企業負面信息,訛取相關企業“封口費”。
二是以“維權”之名、行“索財”之實。部分不法分子通過“造假式”維權、“碰瓷式”維權等手段,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或詐騙。
三是團伙化、產業化作案趨勢明顯。不法分子成立專門公司,在多平臺運營大量網站和自媒體等賬號,媒體運營、信息發布、對接刪帖“一條龍”作業。
四是“網絡水軍”成為重要推手。借助輿情推手、“網絡水軍”推波助瀾,涉企網絡謠言負面影響呈幾何倍增。
張建忠表示,檢察機關將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依法嚴懲網暴“按鍵傷企”有關犯罪,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一是依法嚴懲網暴企業相關犯罪。重點懲治通過網絡制造、傳播、利用虛假涉企信息對企業實施的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以及為網暴企業等不法行為推波助瀾的“網絡水軍”所涉犯罪。加快研究制定辦案指導意見,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尺度,規范引導網絡行為,為社會公眾依法用網劃清底線、紅線。
二是協同聯動推動綜合治理。加強與網信、工信、公安等部門合作,密切關注相關犯罪發展趨勢,深挖背后產業鏈利益鏈,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共同推進綜合治理。
三是加強普法宣傳。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更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張建忠還提醒,企業遭遇網絡暴力時,要冷靜處理,依法維權。一是做好證據保存固定。企業可以根據網絡謠言的影響范圍、證據收集難易等,將內容虛假程度高、性質情節相對惡劣、與維權關聯度高的證據及時保存固定。二是申請網絡平臺處理。企業可以及時向網絡平臺投訴舉報,通知其對相關虛假、侵權信息采取刪除、屏蔽等必要措施,防止不實言論持續擴散發酵。三是運用法律手段維權。企業可以依法向行政執法部門或公安機關報案,由執法司法機關依法打擊懲治。